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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新余城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出炉(附地图)

2018-05-14 14:06:18  来源:新余房产网  点击()  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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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动万千家长的新余市2018-201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终于出炉了!
今年有一些新变化哦
同时,
方案明确了大家最关心的
城区中小学划分地段及范围,
赶紧来看看吧
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点击收藏或转发给你身边的朋友哦!

一、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渝水区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由渝水区教体局提出:

二、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同时,今年的“双向学区”范围有变化哦!

    “双向学区”范围扩大。市长青小学与渝水六小、市五中与市九中的双向学区范围保持不变;市明志小学与市逸夫小学的原双向学区(沪昆铁路线以北、仙来西大道以南、长林路以东、五一路以西区域)调整为市明志小学学区,新规划北湖西路以南、仙来西大道以北、竹山路以西、长林路以东区域为市明志小学和市逸夫小学的双向学区;新规划袁河以北、以西、抱石大道延伸段以南、新欣南大道以东区域为渝水二小和渝水八小的双向学区;市三中与市一中魁星阁校区双向学区增加沪昆铁路以南、抱石大道以北、胜利路以东、沿江路和人民路以西区域;新增加北湖东路以南、仙来东大道以北、劳动路以东、中山路以西区域为市暨阳学校、市长青小学、市铁路小学“三向学区”。双向学区和三向学区内的新生年级适龄少年儿童继续可以在学区内学校中任选一所入读。

再来看看今年招生方案还有哪些新变化

一、入学时间及方式
    1.小学新生提前启动预报名。为准确掌握小学新生人数,为秋季开学做好准备,2018年6月底前市直各小学启动预报名工作;预报名工作启动前要通过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形式,在本学区内提前宣传到位,及时公布相关信息。预报名生源应优先提供学位。小学新生预报名时相关房产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2.未参加预报名的新生报名。2018年8月26日-28日,未参加预报名的新生报名。家长持就读所需证明材料直接到片区内学校审核办理。本部分新生生源,如片区学校学位允许,则由片区学校予以接收;如已经超出片区学校学位范围,则由片区学校统一登记后报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解决。

二、就读材料
    3.房屋实际入住证明。
    从明年秋季开始,为缓解市暨阳学校、市逸夫小学、市一中、市四中大校额、大班额办学压力,上述四所学校新生入学需提供房屋实际入住证明(近六个月缴纳的水、电、气发票)。

    4.市区内私人住房租赁者子女可以统筹安排入学。需要提供房东产权证明、租赁者户口簿、租房证明(2017年8月31日以前租住,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示)、房屋实际入住证明(近六个月缴纳的水电气发票)。

    5.外省市来余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必须提供本地居住证。

三、就读政策要求
    6.切实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要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7.规范招生行为。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禁令”,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和编班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招生方案中还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方式及报名要求等↓

入学时间及方式

(一)小学新生入学。
    1.新生年级招收对象为本学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为准确掌握小学新生人数,为秋季开学做好准备,2018年6月底前市直各小学启动预报名工作;预报名工作启动前要通过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形式,在本学区内提前宣传到位,及时公布相关信息。预报名生源应优先提供学位。

    3.2018年8月26日-28日,未参加预报名的新生报名,家长持就读所需证明材料直接到片区内学校审核办理。本部分新生生源,如片区学校学位允许,则由片区学校予以接收;如已经超出片区学校学位范围,则由片区学校统一登记后报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解决。
    4.县区所属小学的新生报名入学工作,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二)初中新生入学。
    1.在城区初中就读的城区小学毕业生,2018年5月将就读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验档录取工作,2018年6月下发初中入学通知书。各相关学校根据初步录取人数,提前储备师资、教室,为秋季开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凡学籍属于市铁路小学、新钢一小、市西湖小学(北师大附校的生源除外)的毕业生,继续采取直升的方式分别录取至市九中、新钢中学、市五中。上述小学毕业生需在其他初中就读的,按第1条办理。
    3.外地市或本地乡(镇)小学毕业后需转入新余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于2018年8月15-25日持相关就读证明材料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103、104办公室)办理就读手续。
    4.县区所属初中新生报名入学工作,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三)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全市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日。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需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特殊少年儿童,在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入学能力评估,达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能力标准,可按学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纳入普通学校统一均衡编班。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家长按类别提供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1.在学区内有房产的须提供:
(1)户口簿(或小孩出生证明,下同);
(2)房产证,或相关房产证明材料(以下材料之一):
a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或税务部门房产交易纳税证明)
b购房合同、首付发票、银行按揭合同;
c房屋产权交易登记部门的产权证明。

    以上房产证发证时间、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付款时间必须在2018年8月25日前(小学新生预报名时相关房产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如果是多人持有产权份额,其父母、(外)祖父母或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

    经济适用房可以作为划片入学依据,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从明年秋季开始,为缓解市暨阳学校、市逸夫小学、市一中、市四中大校额、大班额办学压力,上述四所学校新生入学需提供房屋实际入住证明(近六个月缴纳的水、电、气发票)。

    2.外籍员工、企业股权人(投资金额3000万以上)、持有绿卡的企业家、现任外省商会副会长以上、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含武警)、烈士等人员子女须分别提供:户口簿、商务局开具有关企业投资证明或人事部门开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或部队证明、父(母)现役亲军官证、烈士证等材料。

    3.公租房、廉租房等公房租赁者须提供:户口簿、租房证明(2017年8月31日以前租住,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示)、房屋实际入住证明(近六个月缴纳的水电气发票)。

    4.本地城区户籍学生须提供:学生本人本地城区户口簿。
    5.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办证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以前。外来经商人员还必须提供本地居住证。

    6.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一年以上的用工证明(用工合同、工资明细)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用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以前。外来务工人员还必须提供本地居住证。

    7.市区内私人住房租赁者须提供:房东产权证明、租赁者户口簿、租房证明(2017年8月31日以前租住,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示)、房屋实际入住证明(近六个月缴纳的水电气发票)。

    8.城区拆迁户子女须提供:户口簿、拆迁证明材料,可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也可在安置地就近入学。

    9.其他外来人口子女须提供:不能提供上述就读证明材料的其他外来人口子女,必须提供本地居住证。
    另外,小学新生入学还须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证明年龄符合就读要求。

录取方式
    若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未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全部接纳。若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超出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学位。

第一类:父母或学生本人房产、学生户籍均在学区内;
第二类:(外)祖父母房产、户籍均在学区内,学生户籍报生挂靠在(外)祖父母户籍上,且学生父母无房产;
第三类:符合第一、二类房产要求,但学生户籍不在学区内;
第四类:能提供企业绿卡、高层次人才证明或部队证明、父(母)亲现役军官证、烈士证等材料的享受优惠政策入学的学生;
第五类:学生及监护人租住在学区范围内,且学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
第六类:能提供学区内用工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能提供本人学区内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第七类:学生及监护人租住在学区范围内,但学生本人户籍不在学区内;
第八类:只能提供本地城区户籍的学生(含挂靠户籍);
第九类:能提供居住证的外省市来余人员随迁子女;
第十类:不在上述九类范围内的其他情况。

学区范围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直学校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提出,县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范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具体划片范围详见上文。

    1、深化“双向学区”改革。详细内容见上文。
    2、严格控制超大校额学校的生源。市一中、市四中、市暨阳学校、市逸夫小学属于超大校额学校,由于学位紧张,优先录取上述的前四类生源,严格控制本市主城区内其他学校在籍学生中途转入这四所学校。
    3、新余市实验学校初中部自主招生。新余市实验学校初中部可以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主要招收自愿入学就读生源和市教育局调剂入学就读的生源,以弥补城区公办学校的学位不足。新余市实验学校招收的初中生按相关规定同等享受“两免一补”和中考均衡生招生相关政策。

    注:第一批录取:招生方案中的第一、二、三、四类(含小产权房、拆迁房、有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有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正式职工的子女名单。(市一中、四中按照方案录取前四类)。

    第二批录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户籍在片区内的生源。(由市教育局,渝水区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共同完成,根据第一批次录取情况及学校学位容量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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